本品为冻干制品,呈白色或灰白色疏松体。复溶后应为澄清液体,无异物或极少可见的微小蛋白颗粒。
本品主要成分为人凝血因子 Ⅱ、Ⅶ、Ⅸ、Ⅹ(均为维生素 K 依赖性凝血因子)及少量磷脂成分。其核心药理作用是通过外源性补充上述关键凝血因子,快速激活机体凝血级联反应:进入体内后,复合物中的因子可与组织因子结合形成凝血酶原激活物,促使凝血酶原转化为有活性的凝血酶;凝血酶进一步催化纤维蛋白原转化为纤维蛋白,最终形成凝血块以实现止血。同时,复合物中的磷脂成分可增强血小板活化与聚集能力,进一步强化凝血效果。静脉输注后能迅速提升血液中目标凝血因子水平,快速改善凝血功能状态。
本品适用于因凝血因子 Ⅱ、Ⅶ、Ⅸ、Ⅹ 缺乏或功能障碍所致的凝血功能障碍性疾病,具体包括:
先天性凝血因子缺乏症:如乙型血友病(因子 Ⅸ 缺乏症)、先天性因子 Ⅱ、Ⅶ、Ⅹ 缺乏症;
获得性凝血因子缺乏症:如严重肝病导致的凝血因子合成障碍、维生素 K 缺乏症(如长期使用抗凝药、肠道吸收障碍等所致);
临床紧急止血场景:如严重创伤、外科手术前后的出血预防与治疗,以及抗凝药物过量所致的出血等。
本品仅供静脉输注,需在临床医师严格监督下使用。
复溶与稀释:用 20-25℃的灭菌注射用水或 5% 葡萄糖注射液按瓶签标示容量注入瓶内(低温环境下需先将制品升温至 20-25℃再溶解,避免析出沉淀),轻轻摇动使完全溶解,可进一步用氯化钠注射液或 5% 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至 50-100ml;
输注方式:使用带有滤网的输血器滴注,初始速度宜缓慢,15 分钟后可酌情加快,一般每瓶 200PE 需在 30-60 分钟内滴完;
剂量:需根据患者体重、出血严重程度及凝血因子缺乏类型调整:
输注速度过快可能引起发热、头痛、面部潮红、心悸等不适反应;
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,表现为皮疹、瘙痒等,罕见过敏性休克;
偶见血压下降、呼吸困难等,若出现弥散性血管内凝血(DIC)相关症状需立即停药。
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;
活动性弥散性血管内凝血(DIC)患者禁用(除非在肝素化基础上使用)。
给药前需肉眼检查,复溶后溶液浑浊、有异物或已过期时不得使用;
除肝病出血患者外,用药前需明确诊断为凝血因子 Ⅱ、Ⅶ、Ⅸ、Ⅹ 缺乏,避免盲目用药;
输注过程中需密切观察患者反应,若出现过敏或 DIC 迹象,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(如过敏休克需静脉注射肾上腺素、抗组胺药等);
本品为血液制品,虽经严格筛查与处理,仍存在传播血源性疾病的潜在风险;
应单独输注,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;
置于儿童不可触及处。
严格保存于 10℃以下避光、干燥处,不可冷冻。
自效价检定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。